章节 I
国王的大事
1521年,亨利八世还是教宗的捍卫者。他写了一本书,为七件圣事辩护,驳斥马丁·路德;教宗利奥十世授予他“信仰捍卫者”的称号作为奖赏,英国君主至今仍使用这一称号。六年后,同一位国王却走上了一条终结英格兰教宗权威的道路。
问题出在王位继承上。亨利于1509年娶了阿拉贡的凯瑟琳。她是亨利的哥哥亚瑟的遗孀,亚瑟已于1502年去世,因此这桩婚姻需要教宗尤利乌斯二世的特许。凯瑟琳生过几个孩子,但只有1516年出生的女儿玛丽活了下来。英格兰在人们记忆犹新的年代里经历过内战,亨利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儿子。到1527年,他还爱上了宫廷女官安妮·博林,而她不愿只做他的情妇。
亨利逐渐相信,他的婚姻受到了诅咒。《利未记》说,娶兄弟之妻的人将无子女;他认为任何教宗都无权废除这样的律法。时人所说的“国王的大事”,就是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即裁定这桩婚姻从来就不成立。以前的教宗曾批准过国王们的此类请求,但这一次政治挡住了去路。1527年,凯瑟琳的外甥、皇帝查理五世的军队洗劫了罗马,教宗克雷芒七世无法冒犯他。凯瑟琳本人则坚称,她与亚瑟的婚姻从未圆房,她才是亨利真正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