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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阴影 · 血与审判之礼

神判

中世纪法庭如何借烧红的铁、水和决斗请上帝裁决罪责,教会为何在1215年撤回对神判的支持,以及这种古老的审判方式为何可能比人们想象的更为有效。

本页讲述过去的迫害与暴力,以历史笔法写成,不含血腥细节。

时间
欧洲约500–1215年,世界各地另有更早和更晚的例子
地点
拉丁基督教欧洲,以及古代近东、印度和非洲

数字一览

  • 1215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禁止神职人员为神判祝福的年份
  • 3天持过烧红铁块的手解开绷带接受检查前通常等待的时间
  • 18191818年一桩案件使决斗审判复活之后,英国议会将其废除的年份

简述

  1. I.在神判中,被控犯罪的人要接受一种身体考验,例如手持烧红的铁块或被沉入水中,人们相信上帝会借此揭示真相。
  2. II.约从6世纪起,神判与决斗审判一起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广泛使用;类似的考验也见于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非洲部分地区。
  3. III.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禁止神父为神判祝福;没有了教会的参与,这一做法很快就从欧洲大多数法庭中消失了。
  4. IV.现代历史学家认为,神判的使用很少且有选择性,对神圣审判的畏惧或许使它成为一种粗糙但可行的区分有罪者与无辜者的方法。

时间线

  1. 约公元前1754年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规定,被控施行巫术的人须接受河水神判。
  2. 6世纪法兰克法典提到沸水锅神判,被告须从沸水中取出一件物品。
  3. 9世纪查理曼及其继任者认可神判,而里昂大主教阿戈巴德则撰文反对神判和司法决斗。
  4. 1166在英格兰,《克拉伦登法令》把重罪嫌疑人交付冷水神判。
  5. 1215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第18条法规禁止神职人员为神判祝福。
  6. 1219英国王室指示法官另寻审理被告的方法,为陪审团审判开辟了道路。
  7. 1818–1819英格兰一名被告要求行使决斗审判的权利;次年议会将其废除。

史料所示

  • 欧洲常见的神判有热铁、沸水、冷水,在某些地方,自由人还可采用司法决斗。
  • 神判是宗教仪式,在教堂内或教堂附近举行,有弥撒、祈祷,并由神父为铁块或水祝福。
  • 神判一般只在缺乏证人或宣誓助证人等其他证据时才使用。
  • 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禁止神职人员参与,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世俗法庭在几十年内便放弃了神判。
  • 一些法庭记录,例如匈牙利瓦拉德的一份13世纪登记簿,显示许多接受热铁神判的人被宣告无罪。

传说所言

  • 常有人说,神判的设计让所有人都无法通过;留存的记录表明,接受考验的人中有相当大一部分被判无罪。
  • 16和17世纪对女巫的“浮水”考验常被视为中世纪的做法,但它其实是后来的复兴,从未得到教会认可,而且往往是非法的。
  • 神判有时被说成是基督教特有的;类似的考验也见于巴比伦法律、印度教法典和西非习俗。
  • 决斗审判有时被想象成贵族之间的殊死搏斗;实际上它受到规则约束,可以雇用代理斗士,而且往往在任何一方被杀之前就结束了。

章节 I

请上帝裁决

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法庭常常面临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一桩罪行没有证人,被告又矢口否认,怎样才能知道真相?一种回答是把案件交给上帝。被告要接受一项考验,即神判,其结果将表明上天判定他无辜还是有罪。英语中表示神判的ordeal一词源自古英语ordal,意为“判决”。

常见的形式有好几种。在热铁神判中,被告手持一根烧热的铁条走过规定的距离;然后用绷带包扎双手,约三天后检查。如果伤口愈合干净,此人便是无辜的;如果化脓溃烂,便是有罪的。在沸水神判中,被告要从锅中取出一块石头或一枚戒指,手也以同样的方式受检。在冷水神判中,被告被沉入经神父祝福过的水池或河中:人们认为水是纯洁的,会接纳无辜者,因此下沉意味着无辜,随后用绳子把人拉上来;浮起则意味着水拒绝了他。

这些并不只是民间习俗,而是庄严的教会仪式。被告要禁食并参加弥撒,神父为铁块或水祝福,祈祷词恳求上帝揭示真相。神判只用于重大案件,而且往往针对地位低下的人、外乡人或其话语不足采信的人。记录表明,法官常常更愿意促成妥协或和解,以神判相威胁的情形比真正施行神判更为常见。自由人则可以通过宣誓来洗清自己,由邻居宣誓担保其品行良好;也可以通过决斗审判,由双方本人或其代理斗士按照法庭规定的规则进行决斗。

章节 II

欧洲以外的神判

诸神可以通过身体考验进行裁决的观念,远比中世纪基督教古老。约公元前1754年的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规定,被控施行巫术的人须跳入河中;如果河水将他吞没,控告者就得到他的房屋;如果他活了下来,控告者则被处死。《希伯来圣经》描述了一种针对涉嫌通奸的妻子的仪式:她要喝下一种圣水与尘土的混合物,结果交由上帝裁定。据《密西拿》的记载,后来的犹太传统认为,这一仪式在公元1世纪被拉班约哈南·本·撒该废止,而第二圣殿被毁后也已无法施行。

在印度,被称为《法论》的法律典籍描述了一套神判,即神判(divya),包括秤、火、水和毒,在人证不足时使用。在西非部分地区,直到19和20世纪,欧洲观察者仍报告有用一种有毒树皮配制的饮料进行的神判。相比之下,中世纪欧洲的犹太社群一般不使用神判,王室特许状也常常豁免犹太人接受神判。这些传统各自独立发展而来,这表明神判回应了人类的一种共同需要:在缺乏证据、而社群又希望得到一个能够接受的裁决时,有一种解决争端的办法。

章节 III

1215年的禁令,以及神判为何可能有效

即使在神判盛行的时候,也有一些教士对其表示怀疑。9世纪,里昂大主教阿戈巴德就主张,上帝从未应许要通过热铁或决斗来揭示隐秘的真相;在此后几个世纪里,好几位教宗也表达了疑虑。到12世纪,教会法学者开始追问,按要求索取神迹、以此试探上帝是否正当。新兴的大学也更青睐以证人和证据为基础的理性证明。

决定性的一步出现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上。第18条法规禁止神职人员为沸水、冷水或热铁神判祝福或祝圣。由于神判有赖于神父的祝福,这实际上宣告了它的终结。在英格兰,政府于1219年指示法官另寻处置被告的方法,陪审团审判随之发展起来,填补了这一空白。在欧洲大陆,法庭发展出纠问式程序,依靠书面证据,后来又依靠口供,有时口供是通过酷刑逼取的。

人们为什么长期接受神判?历史学家给出了几种解释。罗伯特·巴特利特指出,神判的使用相当节制,其结果也可由神父和法官加以解释。经济学家彼得·利森则认为,神判可能正是通过信仰本身发挥作用的:相信上帝会揭露自己的有罪者有充分理由先行认罪或和解,而无辜者则更愿意接受考验。反过来,官员可以判定一只手是“干净的”,或作出安排,使大多数坚持接受神判的人被判无罪。匈牙利瓦拉德的一份13世纪登记簿记录了数百个案例,显示许多手持热铁的人被宣告无罪。

章节 IV

神判的余绪

1215年之后不到一代人的时间,神判就从大多数经教会认可的司法中消失了,但它留下了痕迹。决斗审判延续得更久,尤其是在英格兰,那里在中世纪从未正式废除这一制度。1818年,被控谋杀的亚伯拉罕·桑顿在一桩私诉中要求进行决斗审判;控告者拒绝决斗,议会于1819年废除了这一程序。

冷水考验也以另一种形式卷土重来。在16和17世纪的猎巫运动中,民众和一些官员对涉嫌的女巫进行“浮水”考验,沿用了古老的逻辑:浮起暗示有罪。这并不是教会的仪式,许多当局也予以谴责,但它显示了“上天示兆”的观念延续得多么长久。如今,历史学家不再把中世纪的神判看作单纯的迷信,而视之为在宗教世界观之内、为得出社群能够信赖的裁决而作的认真尝试。今天,英语中的“an ordeal”作为日常用语,泛指任何痛苦的磨难,静静地提醒人们,曾有一个时代,法庭请上帝来做法官的工作。

常见问题

什么是神判?

一种法律程序:被告要接受身体考验,例如手持烧红的铁块或浸入水中,其结果被解读为上帝对有罪或无罪的裁决。

神判为什么会终结?

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禁止神职人员为神判祝福。失去了宗教仪式,这种考验也就失去了意义,法庭转而采用其他方法,例如英格兰的陪审团和欧洲大陆的纠问式程序。

神判真的有效吗?

它本身并不能检验真相,但一些历史学家认为,人们对它的信仰促使有罪者认罪或和解,而确信自己无辜的人则会接受考验,官员也可能倾向于作出判其无罪的结果。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1. Robert Bartlett, Trial by Fire and Water: The Medieval Judicial Ordeal (Clarendon Press, 1986)
  2. Peter T. Leeson, ‘Ordeal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55 (2012)
  3. Paul R. Hyams, ‘Trial by Ordeal: The Key to Proof in the Early Common Law’, in On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England, ed. Morris S. Arnold et a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81)
  4. Margaret H. Kerr, Richard D. Forsyth and Michael J. Plyley, ‘Cold Water and Hot Iron: Trial by Ordeal in England’,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22 (1992)